為進一步提升全民安全隱患防范意識,提高市民識別、發現、化解安全隱患的能力和水平,營造全民參與、群防群治火災防控濃厚氛圍,消防部門從火災成因、日常工作等方面入手,研究制定的《火災風險隱患指南(試行)》,可以供廣大市民、社會單位參考借鑒。
三種行為風險隱患
用火行為
1. 臥床吸煙、酒后吸煙,隨意丟棄煙頭。
2. 打火機、火柴等點火器具隨意放置,在陽光或高溫物體周邊長時間暴曬和熱輻射,小孩隨意拿取點火玩耍。
3. 室內點蠟燭、焚香、燒紙以及農村室外燒荒等使用明火行為。
4. 燒炕取暖、點蚊香驅蚊等行為。
5. 在禁止的區域、場所內燃放煙花爆竹,施放孔明燈。
6. 賓館、飯店、商場、集貿市場、體育館以及公共娛樂場所等公共聚集場所營業期間動用明火施工作業。
7. 在沒有安全防護的情況下進行切割、焊接、防水施工等動火作業。
8. 明火作業人員超過規定時間和范圍動用明火。
9. 明火作業人員無證操作或違反操作規程。
用電行為
1. 選用和購買非正規廠家生產或沒有質量合格認證的插座、充電器、電線、電褥子、電動自行車、電暖氣、電爐子等電器產品。
2. 除冰箱等必須通電的電器外,在人員長時間離開時未進行關機斷電,使其長時間通電過熱或發生故障;手機、充電寶等電子設備長時間充電或邊充電、邊使用的行為。
3. 超過額定功率、超負荷安裝使用電器設備;空調等大功率電器設備未單獨供電,電線未獨立敷設。
4. 高溫燈具、大功率電器等用電設備安裝在可燃易燃物上或與可燃物距離過近。
5. 電源插頭與電源插座接觸不實,固定插座松動;移動式插座老化或者串接、超負荷使用。
6. 拆裝、改造電動自行車、三輪車、摩托車等電動車,擴大電容,增加續航里程;在室內為電動車或蓄電池充電,從室內拉“飛線”充電,將帶有蓄電池的電動車停放在建筑內;使用不匹配或質量不合格的充電器為電動車或其蓄電池充電。
7. 配電箱(柜)、弱電井、強電井內強電與弱電線路交織一起,堆放易燃可燃雜物。
8. 電線未做穿管保護直接穿過或敷設在易燃可燃物上以及爐灶、煙囪等高溫部位周邊;電氣線路老化、絕緣層破損出現漏電、短路、過熱等情況。
9. 電氣線路亂接亂拉。以及使用麻花線、鉸接方式連接或將不同型號、規格的電線連接等情況。
10. 自行或聘請不具有專業資質人員維修、改造電氣線路、維修保養電器產品。
11. 設有的UPS電源及蓄電池等備用電源更換不及時、保養檢測不到位,易發生短路等故障。
用油用氣行為
1. 液化石油氣罐存放在住人的房間、辦公室和人員稠密的公共場所。
2. 超量儲存液化石油氣罐。
3. 液化石油氣罐與其他火源同室布置。
4. 液化石油氣設在地下室、半地下室或通風不良的場所。
5. 液化石油氣罐總重量超過100公斤或鋼瓶總數超過30瓶的未設置獨立氣瓶間。
6. 氣瓶間與廚房有連通的門、窗、洞口。
7. 氣瓶間未設置可燃氣體濃度報警裝置,未使用防爆型電器設備,開關安裝在室內。
8. 燃氣管道明設時,距離熱源較近或敷設在灶具正上方。
9. 擅自更改燃氣管道線路。
10. 燃氣管線、連接軟管、灶具老化,生銹,超出使用年限,未定期檢測維護。
三類場所風險隱患
居住場所
1.在走廊、樓道、地下室等公共區域使用液化石油氣罐生火做飯。
2.生火做飯、燒水和使用微波爐期間無人看守,外出時未關火斷氣。
3.空調、電風扇、飲水機、電熱水器、照明燈具、電腦、插座等電氣設備超負荷使用、超年限使用,以及長時間通電、不斷電。
4.使用電驅蚊器、電熱毯、電熱器、“小太陽”等電器設備驅蚊、取暖;將衣物、鞋襪放置在電暖器、“小太陽”等取暖設備上或周邊烘烤。
5.電線、移動式插座在被褥上或周邊拉設、放置:電吹風、卷發棒、電熨斗使用后未冷卻直接放在衣物、床面等可燃物上。
6.樓道、陽臺、窗外、床鋪下堆積存放衣物、紙張、報刊、書籍等易燃可燃物品,以及存放汽油、煙花爆竹、大量酒精等易燃易爆物品。
7.燃氣灶具、液化石油氣罐質量不合格及軟管、閥門等配件老化脫落引發氣體泄漏。
8.室內為電動車及其蓄電池充電,或將帶有蓄電池的電動車停放在室內。
9.集體宿舍內使用液化石油氣罐、電磁爐、電飯煲、微波爐、熱得快等生火做飯、熱飯、熱水。
10.出租房屋要按照《北京市房屋租貨管理若干規定》和《村民宅基地出租房消防安全管理導則(試行)》等法律規定,落實房東和租戶的安全貴任,并以簽訂合同合約、承諾書、保證書等方式作出具體的明確。
辦公場所
1.電腦、打印機、傳真機、掃描機、照明、網絡路由器、空調、空氣凈化器、微波爐、飲水機等電器設備超負荷使用、超年限使用以及下班不斷電,長時間通電使用。
2.移動式插座長距離串接,插座負荷與所供電器設備功率不匹配。
3.使用電熱坐墊、“小太陽”、加熱器、加濕器、風扇等電器設備,增加場所用電負荷。
4.辦公用紙大量堆積存放,廢棄紙張隨意丟棄。
5.人員工作崗位或辦公座位調整頻繁,電氣線路多次拉設、擠壓易出現絕緣層破損漏電,固定插座松動等情況。
6.紙張、報刊、書籍等易燃、可燃材料距離電氣設備較近或與之直接接觸。
餐廳廚房
1.廚房油煙道、烤爐內油漬堆積過多,清洗不干浄或未按照規定及時清洗,遇有做飯明火或高溫煙氣引發火災。
2.廚房做飯油鍋過熱,干鍋、油質溢出鍋外等做飯操作不當;動火做飯期間人員離開。
3.蒸箱、烤箱、微波爐、攪拌機、絞肉機等大功率電器長時間運行或故障發熱等情況。
4.排風機、抽油煙機等電器設各油漬、灰塵附著,長時間高負荷使用,設備老化快易發生電氣故障。
5.冷庫、冷藏室內采用易燃材料作為保溫裝飾材料,電氣線路直接敷設或穿越保溫材料,且電氣線路常年通電運行,損耗較大,老化較快,故障率較高易引發火災。
6.燃氣控制閥門損壞漏氣,生火做飯結束后未及時關閉燃氣所有控制閥門。
7.超量儲存油料等易燃、可燃材料。
8.燃氣表間燃氣泄漏,遇明火發生爆炸;餐廳、食堂內電子顯示屏超負荷使用、超年限使用以及長時間通電。